Retrospect 3月16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《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“山寨证书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》,对面向社会开展的技术技能类培训、评价和发证行为进行规范,特别是针对违规使用国徽和“中华人民共和国”“全国”“国家”“职业资格”等字样,违规开展宣传炒作甚至混淆概念、虚假宣传、欺骗欺诈,违规进行培训收费等典型问题进行治理。《通知》印发后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,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引起社会广泛关注,受到各界普遍欢迎。 开展“山寨证书”专项治理是巩固“放管服”改革成果的客观要求。 2013年以来,国务院分7批取消了超过70%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。2017年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了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》,明确对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式管理,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。同时规定:行业协会、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水平评价活动,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,证书不得使用“中华人民共和国”“中国”“中华”“国家”“全国”“职业资格”或“人员资格”等字样和国徽标志。但在实践中发现,有些机构和单位在利益驱使下,处心积虑钻法律、政策和改革的空子,打着新职业职业资格、职业技能等级等名义,发放各类五花八门的“山寨证书”牟利,严重扰乱了技术技能人才评价秩序,破坏了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来之不易的成果。更有甚者,有机构在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下,喊着“人社部证书退出,哪家证书来接盘”的荒唐口号,公然在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》之外“另搞一套”,堂而皇之地编造出上千种所谓“注册职业资格证书”,甚至编造出所谓“导弹维修工程师”“装甲车辆工程师”“武器工程师”“部队政治工作师”“警察管理师”“禁毒师”“刑事侦查师”“边防指挥师”“司法鉴定工程师”这些涉军涉警涉法的“注册职业资格证书”,令人瞠目结舌。“放管服”改革绝不是“一放了之”,而是要“放管结合”,要防止某些机构和单位在国家大幅削减职业资格的同时,又打着“职业资格”的幌子,假冒国家信用,谋取不法利益。坚决治理“山寨证书”,规范技术技能人才评价行为,才能避免“李逵退出、李鬼横行”,有效巩固“放管服”改革成果。 开展“山寨证书”专项治理是维护广大群众特别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。 这些上不得台面、经不起检验的“山寨证书”,尽管内行人士嗤之以鼻,国家、社会和用人单位也不认可,但因为打着“职业资格”旗号,甚至在证书上明目张胆地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,因而对公众仍然具有一定的迷惑性。再加上这些机构和单位在一些平台大肆宣传所谓“零基础”“包过”“保过”,与“找工作”“升职加薪”挂钩,使得一些不明真相的劳动者上当受骗,花钱买了这些“价格不菲”的“山寨证书”。而这些不经正规培训即可直接拿到的“山寨证书”,尽管“印制精美”“要素齐全”“卖相唬人”,但在求职就业中无人认可,做不了“加分项”,更做不了“敲门砖”,可谓“废纸一张”。实际上,这些机构和单位干的是“能骗一个算一个”的“一锤子买卖”,但考虑到我国劳动者群体数以亿计,这样的“一锤子买卖”干多了也是一笔“大生意”,这笔“大生意”骗的是劳动者的血汗钱,挖的是“放管服”改革的墙角,毁的是社会公平正义,绝不能放任其野蛮生长、肆意妄为。开展“山寨证书”专项治理,为广大群众特别是劳动者避免上当受骗敲响了警钟,为受害者依法维权提供了渠道,确是应时所需,故而一呼百应。